【112-1】自主學習課程申請公告
發布日期 2023-09-12 00:00:00
為提升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提供多元彈性學習機制,以跨域學習為目標,其自主學習範圍可涵蓋下列類型之課程:
(一)國內外大學或機構開設全英授課(EMI)課程。
(二)非本系開設跨領域課程。
(三)多元學習活動:含講座與演講類 、 藝文活動類 、 學術研討會 、 讀書會 、 服務學習,總計達18小時,採計1學分
- 申請對象:本系學生。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9月27日(三),逾時不候。
- 申請方式:於申請期限內繳交紙本申請書及自主學習計畫書(如底下附件)至系辦。
- 自主學習申請相關要點,請參考附件內容。
注意事項:
- 「自主學習課程」學分可認列為專業必修、專業選修、一般選修及校定共同必修課程(不含日四技共同英文課程),專業必選修(含一般選修)最多認列20學分,校定共同必修最多認列20學分(學時)。
- 此申請書正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系、科、中心留存,經審核認定後,其申請書影本最遲須於學期結束前(1/31、7/31)繳交至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