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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機會】急徵!!! 111學年度海外實習-法國中文助教(Saint Ivy高中)

發布日期 2022-07-27 15:00:00

任教國家

法國 布列塔尼蓬蒂維市

擬聘教師數

1名(以法文系學生優先)

聘期起訖

111-09-01至112-07-01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人員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2.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具備強烈的華語教學熱忱

(2 )法語能力證明

待遇

稅後月薪 0歐元

1. 校方每月提供伙食費約300歐元,於上課期間(每週一至週五),以校園餐廳之免費用餐方式支付。於校園休假期間(週末、寒暑假等長假時),每月將有300歐元之伙食津貼。

2. 整學年之住宿費用(每月300歐元)

3. 可於週末與長假期間免費使用該校公務車。

4. 校方提供1年效期法國-臺灣往返機票1張。

教育部補助項目:

依據「教育部促進華語文教育產業發展補助要點」規定,補助獲聘學生以下項目:

1.臺灣至法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乙張,補助上限1,750美元(依實際支付證明核實撥付)

2.每月生活費800美元,於聘期內依實際任教天數撥付

3.補助款將由華語教學助理所屬國內大學向教育部請領,並辦理轉發。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協助該校華語教師促進學生華語口說表達能力、執行各項教學計畫、華語學習教材編撰以及與臺灣校院之交流計畫。

授課對象

高中生

申請須知

1.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報名表(格式如附件1)

(2) 中法文動機信

(3) 中法文履歷表

(4) 翻譯為法文之我國高中以上之文憑及大學以上在學證明

(5) 大學歷年及/或碩士成績單(英文或法文)

(6) 護照電子檔

(7) 語言能力相關證明

(8)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1函,中文即可),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駐法國代表處教育組」,主旨為「111年赴法蓬蒂維市貞德-聖艾維高中華語教學助理報名資料」,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2.請於臺灣時間111年8月10日前,由學校公函推薦送駐法國代表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3.申請資料審核通過者,將憑轉法國高中甄選;審核未通過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

4.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lmit.edu.tw/Sc)登錄註冊並點選我要應徵,未完成者不另通知且不予錄取。

收件截止日

請欲報名同學於8/1(一)中午12:00將上傳文件傳遞至 agneshih at gmail.com 及 french@mail.wzu.edu.tw

系上將視情況辦理面試後,統一發函推薦同學申請

若進行面試日期預計為8/1下午~8/2間(以通知為主)

本校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盧安琪老師 agneshih at gmail.com

教育部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

駐法國代表處教育組

承辦人:徐麗天秘書

電郵:france@mail.moe.gov.tw

電話:+33(0)1 44 39 88 56

傳真:+33(0)1 44 39 88 73

地址:78, rue de l’Universite, 75007, Paris, France

 

其他詳細資訊請詳見:https://lmit.edu.tw/sc/world_detail_edu/652

111.07.27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