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五專部3升4或4升5年級同學申請】五專部畢業生投入職場展翅計畫
發布日期 2018-05-01 13:43:00
一、計畫起緣
本校為協助五專生適才適性,學以致用,希望透過該計畫建立完善就業輔導及媒合機制,引進社會資源,與企業共同培養優質務實致用的專業技術人才,並引導五專畢業生畢業即成為認養企業之可用人才,以促進學生翻轉未來,落實社會正義。
二、申請對象
申請受補助之對象為五專部三年級升四年級或四年級升五年級之學生,並經各科甄選通過且簽署就業意願書,若申請學生有下列之條件則可優先考量:
1.每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達七十五分(含)以上者。
2.家庭狀況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突遭變故、因其他特殊狀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致無法順利受學校教育之在學學生。
三、繳交資料及參與計畫方案
1.繳交資料:申請者須於本校每年規定申請期限內,備妥及繳交以下書面申請文件至學生所屬系所之系辦:
(1) 五專展翅計畫申請表一份。
(2) 學生就業意願書一份。
(3)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一份。
(4) 家長同意書一份。
(5) 在校歷年成績正本一份。
(6) 經濟弱勢相關證明文件,符合前條第一項條件者繳交。
2.參與計畫方案:企業贊助廠商將於學生報名後由生涯發展中心或系所協助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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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對象 |
學生獲贊助與補助獎學金之時間 |
企業贊助學生 (生活)獎學金 |
教育部補助學生 (就業)獎學金 |
學生於畢業後 至企業工作之年限 |
方案一 |
專四學生 |
2年 (專四+專五期間) |
NT$6,000/月 |
當學期 學雜費金額 |
2年 |
方案二 |
專四(或) 專五學生 |
1年 |
NT$6,000/月 |
當學期 學雜費金額 |
1年 |
方案三 |
專四學生 |
1年 (專四期間) |
NT$6,000/月 |
當學期 學雜費金額 |
2年 |
1年 (專五期間) |
實習1年 NT$22,000/月 |
當學期 學雜費金額 |
*備註:
- 方案一:申請學生於五專部四年級及五年級就學期間,領取企業廠商贊助2年每個月NT$6,000元生活獎學金及教育部補助2年就業獎學金,並須於畢業後赴企業廠商履行2年就業義務。
- 方案二:申請學生於五專部四年級或五年級就學期間,領取企業廠商贊助1年每個月NT$6,000元生活獎學金及教育部補助1年就業獎學金,並須於畢業後赴企業廠商履行1年就業義務。
- 方案三:申請學生於五專部四年級就學期間,領取企業廠商贊助1年每個月NT$6,000元生活獎學金;且於五專部五年級期間至企業廠商實習1年,企業廠商給予每個月NT$22,000元實習薪資;教育部補助專四、專五兩年就業獎學金,並須於畢業後赴企業廠商履行2年就業義務。
四、受補助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終止受領就業獎學金,並償還已受領之就業獎學金:
1. 因轉學、轉科且經學校輔導仍無法延續參與計畫或放棄、被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或無故輟學。
2. 因辦理休學或不能繼續完成學業或工作,致喪失參與計畫之資格。
3. 畢業後一年內未就業。
- 若受補助學生畢業後連續就業未滿受補助年限者,應依其未就業之月數比例償還補助款;不滿一月者,以一月計。
- 但受補助學生因死亡、重大疾病或事故辦理休學或不能繼續完成學業或工作,經衛生福利部新制醫院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以上層級,開立認定無法繼續就學或就業證明者,或因事故致家庭巨變無法繼續就學或就業,經本校實訪查證,由本校報教育部核定者,得免償還已受領之補助款或免履行就業義務。
有意申請之法文系學生,請備妥底下附件之書面資料後,於5/29(一)前繳交至法文系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