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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2學期校外實習課程學期實習機會,即日起受理報名!

發布日期 2017-12-14 13:35:00

106學年度第2學期校外實習課程學期實習機會,即日起受理報名!

 

 *尚有廠商詳細資訊未公告,若有最新消息會立即公告*

 

 一、主旨:為落實學生理論與實務之結合,提昇學習效果,強化職場專業技能,並促進學校與企業間之產學合作,同時讓學生提早體驗職場,建立正確的工作態度,進而培養學生成為具有專業技能及實務經驗之人才,以增加學生之就業機會。  

 二、課程名稱:「學期校外實習」(15學分)、「職場體驗實習(一)」(1學分)。(課程開設要點詳見:文藻外語學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課程開設要點

 

 三、基本申請資格:現為日四技三、四年級;日二技三、四年級;五專四、五年級之同學。(不適用於延修生)

 

四、實習方式: 
(一)實習期間必須每日/週撰寫實習心得日誌。實習結束配合參加實習經驗分享會。
(二)參加校外實習學生,經實習指導老師與業界考核合格者,可獲得「學期校外實習時數學分」。

  

五、實習機構、名額:請見附件。

 

 六、報名方式及受理時間:(請同學再次留意)

 

1.  甄選方式請見附件,並於107 年01月07日(日)下午17點前,將資料備齊交至法文系辦公室。所需資料(一式3份):實習報名表、歷年成績單、家長同意書(可於錄取後補交)。

 

 

2.  面試時間:預計為107年01月10日。

 

  

※逾期不候!敬請同學把握機會唷!

 

 

 

 七、注意事項:
(一)經實習廠商錄取後,不得因私人因素取消實習,若有該情形發生,往後將不列入系上舉辦之實習及交換活動。請欲參加實習者,考量自身狀況後再行報名。

 

(二) 學期中專業實習18週,720小時,可抵免本系必修或選修課程15學分(本系大學部必修課程-畢業專題不在抵免學分範圍內),因此請同學留意,若有其他不足之必修選修學分一定得同時於實習間修習,才不致影響畢業時程。共同必修課程依「文藻外語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課程開設要點」第六條規定除全學期校外實習得免修之學分外,學生得依本校跨部選課辦法至本校進修部跨部修習相關課程,亦可依本校校際選課辦法至他校修習相關課程。